未曾謀面的包裹卻被調查局函送涉嫌運毒 免受檢察官偵訊即獲不起訴處分(葉鞠萱律師案例分享) 【 事實經過 】 調查局106年9月在桃園國際機場航郵中心查獲藏有二級毒品之包裹1件,寄件地址登載為「臺北市Y大樓2樓」、收件人「May」,調查局認為瑤瑤在不詳網站訂購二級毒品後提供收件地址等資訊給不知姓...
一、案由 檢察官以被告明知該運送標的為廢棄物,卻仍以一般貨物運送之方式進行運輸行為,涉犯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第4款之非法清除廢棄物罪嫌,提起公訴。 二、本律師協助被告答辯如下: (一)被告和託運業者之契約已明定運送標的為「原物料」,契約中並無廢棄物代碼等編號約定,且該託運業者之...
一、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 - 不起訴處分 二、事實簡述 被告在網路上看到兼職工作的應徵廣告進而求職應徵,卻誤受詐騙集團利用而提供金融機構帳戶,用以收取其他遭詐騙被害人的款項,後經被害人報警處理而成為警示帳戶,遭到凍結。被告因此遭認為涉犯刑法30條第1項前段、第339條第1項、洗錢防制法第1...
一、案由 二審法院以被告供述、證人證述及共同被告自白等相關證據,認定被告成立加重詐欺。 二、本律師協助被告上訴三審主張如下: (一)共同被告之自白需有其他補強證據足資補強其可信性。 (二)證人證述之內容為轉述共同被告之自白,性質為累積證據,不具補強證據適格。 (三)...
一、👉️案件類型及關鍵字👈️ (一)#民事案件。 (二)#損害賠償、#婚約、#傷害、#舉證責任、#不起訴、#皆有過失、#連勝 (三)本件為近期民事案件的三連勝(延續勝訴案例104-特留分扣減、勝訴案例105-撤銷權)。 二、📜案例事實📜 原告主張被告有違反婚約及傷害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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